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高[2001]16号

     关于对宝鸡文理学院等院校2001年度申请举办本科班的批复

各有关高等学校:
     你们关于2001年度申请举办本科班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宝鸡文理
   学院等3所院校于2001年度举办下列9个四年制本科班:
     宝鸡文理学院:哲学、音乐学、工业设计、信息与计算科学
     西安工业学院:环境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
     延安大学:经济学、市场营销、政治学与行政学
                             陕西省教育厅
                           二00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