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高[2001]16号
关于对宝鸡文理学院等院校2001年度申请举办本科班的批复
各有关高等学校:
你们关于2001年度申请举办本科班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宝鸡文理
学院等3所院校于2001年度举办下列9个四年制本科班:
宝鸡文理学院:哲学、音乐学、工业设计、信息与计算科学
西安工业学院:环境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
延安大学:经济学、市场营销、政治学与行政学
陕西省教育厅
二00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