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高[2001]2号
    
      关于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成人学历教育新增专业的批复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函授、夜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的补充意见》
 (教高厅[1999]6号)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我厅对陕西医学高等专科
  学校等18所院校申报的2001年度成人高等教育新设专业进行了审定,现予批准公布,
  并确定各专业培养层次、学制、学习形式。

 附件:
2001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成人学历教育新增专业审批表
                               陕西省教育厅
                               200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