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高〔20084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陕西21世纪初高等教育

教学改革工程”重点研究项目和“第三轮陕西高等教育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陕西21世纪初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点研究项目和“第三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自2005年批准立项以来,各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做好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为:“陕西21世纪初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点研究项目及“第三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详见陕教高〔20059号和陕教高〔200547号文件,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形式

省教育厅负责本次结题验收工作,按照项目研究类别确定验收专家,由专家对所有结题项目材料集中进行检查验收,对项目完成情况、项目产生的实际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最后确定验收结论。

三、结题验收结论

本次项目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予结题三个档次。对结题验收确定为优秀和合格档次的项目,验收结束后,省教育厅将统一颁发《陕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证书》。对于完成情况达到优秀档次项目的主持人和参与人,在今后开展此项工作时将优先考虑;对评定为不予结题档次的项目主持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在今后开展此项工作时限制其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一)公文要求:各项目主持学校须提交申请项目结题的正式文件(一式三份),并附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二)验收报告:请项目主持学校认真填写《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3);

(三)支撑材料:指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表现形式,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专著、电子课件、获奖情况等;

请各高校 2008331日前将公文(一式三份)报送至陕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并发送电子邮件至gjczhou@126.com同时将验收报告(一式三份)和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陕西科技大学教务处。

联系人: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029-87338587

陕西科技大学教务处  龚永践  029-86168020

请各有关高校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教务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督促和检查,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按时完成。

 

附件一:“陕西21世纪初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点研究项目与第三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结题名单

附件二: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附件三: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通知原文:陕教高[2008]4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教学改革  项目  验收  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年3月11印发

打印人:君萍                    校对人:周淼                 共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