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高〔2008〕4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陕西21世纪初高等教育
教学改革工程”重点研究项目和“第三轮陕西高等教育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陕西21世纪初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点研究项目和“第三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自2005年批准立项以来,各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做好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为:“陕西21世纪初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点研究项目及“第三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详见陕教高〔2005〕9号和陕教高〔2005〕47号文件,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形式
省教育厅负责本次结题验收工作,按照项目研究类别确定验收专家,由专家对所有结题项目材料集中进行检查验收,对项目完成情况、项目产生的实际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最后确定验收结论。
三、结题验收结论
本次项目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予结题三个档次。对结题验收确定为优秀和合格档次的项目,验收结束后,省教育厅将统一颁发《陕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证书》。对于完成情况达到优秀档次项目的主持人和参与人,在今后开展此项工作时将优先考虑;对评定为不予结题档次的项目主持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在今后开展此项工作时限制其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一)公文要求:各项目主持学校须提交申请项目结题的正式文件(一式三份),并附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二)验收报告:请项目主持学校认真填写《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3);
(三)支撑材料:指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表现形式,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专著、电子课件、获奖情况等;
请各高校于
联系人: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周
淼
029-87338587
陕西科技大学教务处
龚永践
029-86168020
请各有关高校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教务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督促和检查,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按时完成。
附件一:“陕西21世纪初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点研究项目与第三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结题名单
通知原文:陕教高[2008]4号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教学改革 项目 验收 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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