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高〔200744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7

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启动2007年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及内容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鼓励和支持我省高等本科院校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综合改革,在教学理念、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满足我省对社会紧缺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和应用人才的需要。

本项目重点支持高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二、评审名额与申报条件

  1.本项目计划建设60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07年评出30个左右。2007年拟评实验区学科分配名额为:12个名额用于工学学科门类,5个名额用于医学、农学学科门类;5个名额用于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门类;3个名额用于艺术类;2个名额用于跨学科门类综合改革(在11个学科门类中,进行跨学科门类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3个名额用于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

2.申报条件: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培养目标明确;对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学校重视,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对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以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为建设单位进行建设,并具有两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

三、申报范围与申报办法

1.申报范围:本项目面向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2.各申报高校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项目。原则上,每校在学科分配名额范围内的每一类别中推荐数额不超过1个,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希望有关高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的要求,对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确有重大改革和创新的实验区进行推荐,宁缺毋滥。

四、申报程序

1. 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受理机构为陕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由其接受各高校的申报,并组织评审工作。2007年评审具体工作委托西安工业大学教务处承担。

2.请各有关高校于2007917日前将以学校名义申报的正式公文(一式二份)、2007年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和“2007年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并将电子版发至:gjczhou@126.com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2007年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附件3,一式三份)及申报书中提及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即可,一式三份)报送至西安工业大学教务处。

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周  淼;电话:029—87338587

西安工业大学联系人:惠群羊;电话:029—83208055

请各高校认真组织,精心筹备,全力以赴做好本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推荐工作。

 

 

附件一:2007年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二:2007年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三:2007年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

通知原文

                                                                                    陕西省高教处

二○○七年九月四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实验  申报  通知

抄送:委厅各领导,有关处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9  日印发

打印人:任芸                     校对人:周淼                   共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