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高〔2007〕14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7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
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发挥优秀教材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我省高等学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07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评选范围为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间由中央、地方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已供普通高校本科或高职高专学生使用的教材(含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和电子教材等),不包括学术专著。
(二)评选条件
1. 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2. 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先进性、理论性和系统性。能正确阐述本学科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在教学上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3. 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选题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体现素质教育的思想,增强创新精神。
4. 教材质量在国内居先进地位或在同类教材中水平较高,在教学过程中反映良好。
5. 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6. 参加评奖的教材必须经过本校2届以上(含2届)学生的教学实践检验,且效果良好。
7. 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奖项的教材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如经修订再版且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的曾获奖教材,这次仍可申报,但一般不超过申报总数的25%。
二、申报办法
1. 本次申报工作以学校为单位统一进行,各校应在学校评审的基础上按要求推荐申报。各高校申报教材限额见附件1。
2.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经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评议后择优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
1. 以学校名义申报的正式公文(一式二份)。
2. 2007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
3. 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
4. 申报教材样书1本;如申报教材为修订版,还须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电子教材需提供运行说明书。
四、申报时间
请各高校于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周 淼;电话:029-87338587。
西北工业大学联系人:郭金香;电话:029-88493056。
五、评审和奖励
优秀教材的评选由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设一等、二等两个等级共70个奖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50项,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各高校应根据本校情况对获奖者给予适当奖励。
省级优秀教材评选工作是省教育厅优质高等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高校认真组织,精心筹备,全力以赴做好这项工作。
附件一:2007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表
附件二:2007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
附件三:2007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限额一览表
附件四:通知原文
二○○七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教材 评选 通知
抄送:委厅各领导,有关处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打印人:任芸 校对人:周淼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