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高(2001)59号

       关于西安特伦国贸专修学院等三所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
       换发新版“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各地(市)教育局(教委)、省属社会力量主办的教育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陕教高[2000]100号文件的规定,现对2000年度检查合格并经审
    定符合换证条件的西安特伦国贸专修学院等3所教育机构第四批换发由教育部统一
    印发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附:3所教育机构名单
                             陕西省教育厅
                            二00一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民办教育 换证 通知
抄报:教育部规划处司、社管办,省政府办公厅
抄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民政局,省公安厅,西安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