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高[2001]34号

     关于组建陕西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专家库的通知

各地市教育局(教委):
     为了规范我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工作,健全审批程序,保证民办高
   等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陕西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聘请
   24名长期从事社会力量办学领导工作或从事社会力量办学研究工作的同志组建“陕西省
   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专家库”(名单附后),每次新申报的非学历高等教育
   机构,先由省教育厅从专家库中聘请若干专家,对其进行检查评估,为省教育厅提供决
   策依据。

                            陕西省教育厅
                          二00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民办教育 管理 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                         2001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