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高[2001]26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地市教育局(教委):
      现将《陕西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暂行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申请表

主题词:高等教育 机构 设置 通知
抄 报:教育部社管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
抄送:本厅领导、有关处室
陕西省教育厅                           2001年3月26日印发
校对:李维民             打印:任芸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