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高[2001]26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地市教育局(教委):
现将
《陕西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暂行规定》
(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陕西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申请表
主题词:高等教育 机构 设置 通知
抄 报:教育部社管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
抄送:本厅领导、有关处室
陕西省教育厅 2001年3月26日印发
校对:李维民 打印:任芸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