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高[2001]19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地市教育局(教委)、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
现将
《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管理的若干规定》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执行,以创造一个良好的招生环境,保证全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工作的顺利
进行。执行过程所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陕西省教育厅
二00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