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高[2001]19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地市教育局(教委)、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
    现将《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管理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执行,以创造一个良好的招生环境,保证全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工作的顺利
  进行。执行过程所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陕西省教育厅
                          二00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