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高[2001]68号 关于做好成人“专升本”学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我省今年试行的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全省统一考试已经 结束,现就“专升本”学生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推荐“专升本”的学生,统考单科成绩必须在30分以上 (含30分)。 2、各校应严格在本校,本专业,本办学形式毕业生总数的15%以 内由高分向低分确定推荐名单,外语专业口语成绩应计入总分。 推荐名单在上报前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征求异议,接受师生监督。 3、确定推荐名单后,认真填写推荐表(附1)和申报表(附2),并于 8月16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逾期不再受理。 4、统考成绩随文下发,请各学校迅速将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5、有关“专升本”工作的其它事项,参照原发陕教高[2001]37号 文和陕教高[2001]51号文精神执行。 附件:1、陕西省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推荐表 2、陕西省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申报表 陕西省教育厅 二00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陕西省教育厅 2001年7月31日印发 共印:7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