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高[2001]56号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高等教育发展加快,高等学校办学规模逐年扩大,在校生数骤增,
   为学校管理增加了难度,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高等学校要在教育发展
   的大好形势中积极思考,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切实保证教育质量。抓好教风、学风以及考风建设,严格考试管理,是教育管
   理的重要内容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按照教育部有关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教学要求,把好考试质量关。考试既是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检
     查,也是对教师教学活动的检验,反映学生掌握、运用知识的能力和程度,
     也反映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必须做到真实、严格、公正。
     二、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以严格管理促考风建设。依照《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管理规定》,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的学生,该课程以零分计,不准
     参加正常补考,如确有悔改表现的,经教务部门批准,在毕业前给一次补
     考机会;考试作弊的应给子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的要勒令退
     学或开除学籍。教师和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在试题命制、监考、试卷评改等
     方面违反纪律的,更要严肃处理。
     三、注重改革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结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学风建设需
     要,各高等学校应制定鼓励教师进行考试改革的政策和措施。考试内容和
     方法的改革政策要着眼于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创新能力,逐
     步改革单纯的知识再现的考试方法,克服考试成绩与能力脱节的现象。要
     探索多样化的考试方式,逐步改革单一的集中闭卷笔试和一次性终结考试
     的方法,以此来推动考风建设。同时及时总结考试管理经验,努力使考试
     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四、全面动员,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要加强对全体学生、教师及学校有
     关工作人员在考试纪律方面的教育,形成正确的舆论和风气;要结合学校
     实际,周期性、持续性地开展考风的宣传教育。在提倡诚实、守信、自尊、
     自信和自爱,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考试的同时,积极开展创建优良学风班等
     有益于考风建设的活动,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意识
     和能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思想道德教育的成果
     首先应该在优良学风和考风中体现出来。
       为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省教育厅近期将在高校学生考试期间,
     随机进入高校巡视、抽查考场;对于发现问题较多的学校,将进行重点处
     理。

                             陕西省教育厅
                            二00一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高等学校 考试 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                       2001年6月18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