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高[2001]38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督导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督导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厅将于近期组织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赴西安地区高校进行检
   查,为今年下半年召开的全省教学工作会议作准备。各高校要按照规定要求建
   立、健全本校的教学督导专家组,认真开展本校的教学督导工作,确保教育教
   学质量。

                               陕西省教育厅
                             二OO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