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高[2001]37号

     关于在成人高等教育中试行“专升本”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调动成人教育专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今年省教育厅将在本省成人高
   等教育中试行“专升本”,即选拔优秀成人教育专科生转入本科学习。为做
   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升本”试行范围:今年在陕西省普通高校、教育学院和广播电视大
    学成人教育应届专科毕业生中试行。今后将逐步过渡到二年级专科学生。
   二、“专升本”比例:“专升本”只在优秀专科生中进行,其比例严格掌握
    在本专业、本年级在校生的15%以内。
   三、选拔程序:
   1、学校根据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对要求“专升本”的学生进行资格
     审查,在学生总数40%范围内确定参加竞选名单,填写统计表和报名表
     (见附   件1和附件2),于6月8日前到省教育厅高教处报名。
   2、省教育厅对报名学生组织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两门:①大学英语;②高等
    数学(文科学生考高等数学Ⅱ)。外语专业学生考试科目另定。
   3、依据省级统考总成绩排名,学校严格在学生总数15%范围内由高分到低分
    确定推荐名单(如果名次出现跳跃,要说明情况),逐生填写推荐表和申报表
    (见附件3和附件4),报省教育厅审批。推荐学生名单应在报省教育厅前在校
    内张榜公布征求异议,接受师生监督。
   4、专科学校和没有设置相应本科专业的本科学校的专科生,可选拔到设置有相
    应专业的本科学校学习。具体事宜由双方学校协商。
   四、其它有关事项:
   1、各学校要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在选拔过程中要贯彻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认真细致、严肃地做好这项工作。
   2、“专升本”只能在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和同一种办学形式(如夜大、函授、全脱
    产班等) 中互转,相近专业的互转要注意课程的衔接。
   3、各学校应按照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当年核定的学费标准及本校实际确定
   “专升本”学生的学费。“专升本”学生在报名前应向欲报学校咨询该校收费情况。
   4、“专升本”学生的学籍、组织关系等应转入接收学校。设有本科专业的学校要
    积极为专科学校或没有设置相应本科专业的本科学校的“专升本”工作有关考试
    的具体事宜待后通知。

附件:1、陕西高校成人教育应届专科毕业生情况统计表 ·
   2、陕西高校成人教育“专升本”报名表
   3、陕西高校成人教育“专升本”推荐表
   4、陕西高校成人教育“专升本”申报表
                                陕西省教育厅